律师本色 第176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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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出于对金丝雀的不屑,提出的意见很客观,也很专业,按她的说法刘女士必被判刑,吴秘书三人脸色有些微变,心中不是很爽。
    吴秘书心中暗暗盘算着:这要是小刘被判上几年,又得给老总重新找金丝雀了,现如今不要脸的拜金女学校里有的是,可是要想找到即符合老总口味,又有手段能拢住老总心的女孩……难啊!
    “嗯,赵律师说的有道理。”一位六十多岁的老教授冲着女律师点头称赞道。
    方轶看着他心中好笑,他记得最先发言的那位教授说刘女士无罪时,这位六十多岁的老教授也说了同样的话。
    好吗,谁都不得罪,这就是在象牙塔内修炼的八面玲珑神功吧,看来功力很深厚啊!
    心中这么想,方轶的脸上不自然的就表现出来了,不巧的是正好被那位六十多岁的老教授看到。
    老教授心中不悦,看了一眼方轶的名签,说道:“但是我记得在《合同法》里有规定,如果合同的一方违约,违约方只对其可以预见的违约后果承担责任,守约方未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同理,刘女士造成了被害人损害不假,但是被害人应该积极的配合医生治疗,避免损害的扩大。
    这位方律师,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老教授说完,众人均顺着他的眼神看向方轶。
    第394章 有屁快放
    方轶一怔,心道:老家伙,你可够损的,把《合同法》里的规定拿到刑事案子上来适用,你怎么想的。这两部法律的立法本意都不一样,怎么能照搬呢,你作为法学教授,搞了一辈子法律,这个道理不应该不明白吧,这不是给我挖坑吗?真当我的刑法学博士是花钱买的,我导师可是国内刑法学的领军人物,这类案件研讨会当年我可没少参加。
    都是千年的狐狸,你跟我玩什么聊斋啊?
    “冯教授,按照您的说法,被害人有配合医生进行治疗的义务,如果被害人不配合治疗,产生的后果不能完全归责于致害人刘女士,刘女士只应对通过医疗不能恢复的部分及医疗过程中的费用负责。是这样吧?”方轶看了一眼老教授面前的名签,然后微笑着问道。
    老教授微笑道:“我只是抛砖引玉,开阔下思路,大家共同探讨。”
    方轶心中冷笑,老家伙够狡猾的,左右逢源啊!
    “我认为,如果没有刘女士的致害行为,被害人根本无需进行医疗,更不存在进行治疗的义务了。犯罪行为人为他人设置义务,这个逻辑本身就有问题。
    《合同法》是基于善意、诚信、互利的原则制定的,而犯罪行为大多是恶意、自利、单边的,把《合同法》中对违约情况的理解移植到刑事案件中,必然得出荒谬的结论。
    被害人的治疗义务不是法定的,也不是约定的,《合同法》中关于守约方的规定不能适用于刑事案件。
    所以我个人认为,被害人受伤后没有进行医疗自救的义务,其不积极接受治疗、理疗,不积极进行锻炼,不构成被害人过错。致害人刘女士不能因此对扩大的伤害减免责任。本案最稳妥的辩护方案是最轻辩护,无法做无罪辩护。”
    方轶琢磨着,反正现场那么多知名律师,案子肯定轮不到自己头上,至于那位老教授怎么想,他更不关心,一个整天在象牙塔内修炼八面玲珑神功的老家伙,能有什么出息,随他去吧。他的心情很轻松,说的也很客观。
    “我同意方律师的意见。”之前发言的那位女律师立刻表示赞同。
    ……
    经过一番讨论,研讨会最终形成了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刘女士无罪;第二种意见,存疑,不确定,实际上就是骑墙头;第三种意见,刘女士构成犯罪,建议做罪轻辩护。
    研讨会散后,众人领钱走人,方轶也领到了一个大红包,还有一套jdz的茶具礼包。
    开完研讨会后,会议厅内剩下了吴秘书三人。
    “老吴,会也开了,钱也花了,接下来怎么办?真从这帮人里选?”郑助理叼着烟卷,看向吴秘书。
    “小周,你的意思呢?”吴秘书斜眼看向一旁自己的助理。
    周助理头脑灵活,又是名校毕业,是吴秘书的智囊,只是他太贪财,一心想投机取巧赚大钱,与吴秘书属于一类人。
    “我有个建议……”周助理说完,看向郑、吴二人。
    “有屁快放,都是自己人卖什么关子啊,咱们又不是那帮专家臭老九。”吴秘书踢了他一脚道。
    “好,那我就说啦哈。
    刚才在开研讨会的时候,我进行了录制。回去后,我找人把律师和教授的意见都整理出来,然后拿着这些意见,找两个小律师,就跟他们说有案子委托,让他们按照咱们给的意见进行辩护,这不就行了?”周助理道。
    “嗯,找小律师能省不少钱,是个好主意。但目前来看一共有三个意见,咱们用哪个?”吴秘书看向郑助理,人家是全权负责人,这么重大的事当然得郑助理拍板。
    “这还用说,当然是那个对咱们有利就用那个。”郑助理想都没想,直接拍板道。
    “好,就按照郑助理说的定。小周你着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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