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夜城 第71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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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人们就能遮住自己的良心做事。
    「辛迪爱云雀。」
    辛迪怎么会不存在?
    精神失常的人说的话,往往才最具有可信度。
    因为只有疯子,才对权威无所畏惧。
    张存夜一直坚信:疯人院里藏着这世上最多的真相。
    5
    夜很深了,他关了电脑,进浴室去冲凉。
    水流顺着手臂流下去时,他垂下长睫,抬起手臂,往外翻,看着左手手肘内侧的一道疤,狭长的,极淡极淡,不留神看根本看不出来那里有一道疤。
    是年少在奥斯念ungdomsskole一年级时,打篮球弄伤的。当时伤口很深,在 s 的要求下住了两天医院。
    后来出院了缠上纱布,他闲不住,照样背着画夹到处跑。
    没有小心养过伤,更没有刻意除过疤。就是用了些普通的药,直到它自然愈合,拆了线之后留下疤。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他也算是细皮嫩肉的那一类人。
    可是连他身上的疤都可以淡成这样,为什么傻子背后的伤痕会那么狰狞?而且她的还是留在后背,常年被衣服遮着,不日晒不吹风,理应变淡才对。
    而事实上,她的伤痕一道道隆起,乍一看时,难免有些触目惊心。
    在什么情况下愈合的伤痕,才会那样明显,根本淡不下去?
    水流打湿他的睫毛,张存夜想不通这一点。
    从浴室出来,拿了瓶果醋在喝。
    落地窗外灯光璀璨,酒店楼下车流不多。
    在他这间套房的正对面下方街道,坐在车里的人静静仰头看着他所在的方向。
    黑夜这样黑,黑到可以掩藏掉一切明晃晃的注视。
    范初影想,他是否完全把他当陌生人了?
    眼看着他套房里的灯光熄灭,最高那一层陷入黑暗。
    他想抽烟,他开始找烟。
    ☆、第四十九章
    当白光透过薄薄的眼皮被他的视网膜所感知,浅眠的张存夜简直想把开灯的人扔出卧室。
    长指搭在眼帘周围, 他仰面躺在床上, 声线困倦:“蠢鸟, 解释。”
    靠, 生物钟不同步就算了,她为什么一定要开灯折磨他?
    身旁的人靠过来, 气息温存, 小声说:“我醒太早了, 房间里黑,有点怕……”
    她小声的话语让他即刻清醒,指腹下的桃花眼轻眨, 张存夜转了个身,把长腿压在她腰间。
    “傻子,你怕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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