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怎么反驳?用什么理由反驳?
    “尊敬的审判长,上述的证据,除了可以证实被告人犯盗窃罪之外,还涉嫌了侵犯自由通信罪、故意破坏财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