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626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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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刻的确该交班了,但又不服气!
    不是嫉妒,纯粹是顶尖高手的那种好胜心……
    细细感受这歌声里的每个音符和气息变化的特征。
    数万人的体育场,只有这天籁般的歌声。
    就在四年前,北市唯一能够举办万人级别演唱会的体育馆在火灾中垮塌,所以齐家小哥算是第一个把本要在体育馆举行的演唱会挪到这更大型的体育场来。
    实际上类似于红磡那样的体育馆,从声学上才更适合这种抒情歌声,适合实力派歌手。
    顶部开放的体育场就没那么能集聚声波回荡。
    当这一刻什么声学都不重要,美妙的歌声就是能抓住每个人的耳朵,直至心房。
    没有特蕾莎那么甜,多了几丝韧性,同样一首歌,却就是能听出来这位歌者性格上多了几分执拗和强硬。
    又让人觉得非常舒服,有种我爱你,但我享受这份甜蜜并不依赖你的味道。
    这其中编曲和伴奏,多了现代气息也是重要原因。
    可就在听众们觉得叹为闻止,可能只有特蕾莎唱来才会让他们觉得是不是更美的时候。
    慢慢消减下去的伴奏,却拉起另一首特蕾莎的名曲《在水一方》……
    充满磁性感觉的男声。
    第608章、洗耳刷脸
    真的不是故意挑衅!
    如果非要追溯,这首《在水一方》才是荆小强少儿时期对歌声美好的萌芽。
    也许就是荆妈妈在他小时候痴迷爱听的这点小资情调。
    才造成荆小强高中走上了艺术之路。
    当然,曾经的美术生对这首歌也没有演绎能力。
    在等待批复手续的这几天,就跟曹菲研究过来开演唱会的歌单。
    荆小强的优势是歌曲数量极多,准备这三天演唱会尽量歌曲不重复,保证几万人体育场每场坐满有新意,这也能为以后的演唱会打下口碑。
    可曹菲的歌曲不多呀。
    所以就先拿几首特蕾莎的来致敬。
    致敬这位带曹菲踏上歌曲之路的前辈。
    但真正唱起来,荆小强展现的是二十年以后的歌曲演绎风格!
    准确的说就是阿黛尔的那种唱腔特点。
    必须要承认,华语乐坛和欧美歌手的唱功,有着起码一代人的差距。
    欧美声乐理论是最先进的,整体音乐素质和音准认知也远高于亚洲各地,焦盆最接近,都还有差距。
    这是近代史上欧美国家优越的经济条件决定的。
    只有有钱有闲,才会钻研更多跟艺术相关的门类,国民才能有更高的艺术普及度。
    所以落后不仅仅是工业、科技,这必然是全方位体现。
    荆小强拿二十多年后的顶尖唱腔来这时候展现,他在百老汇都乱杀,别说亚洲了。
    包括荆小强带来以卢昆仑为首的电音配乐团队,甚至还有干脆今天就先上台开始演练的黑仔他们。
    都已经跟七八十年代特蕾莎最当红时候有很大时代变化,况且这帮人还受了荆小强很大影响。
    全场都是震撼的!
    他们听不出来为什么,但恰恰就是这首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甚至可以当做市歌、省歌备选的金曲。
    今天就是听起来有种原来可以这么好听的震撼。
    难道是男声唱出来的差别?
    只有特蕾莎他们这些内行才会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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