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第81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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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为他自己辩解什么,但拿到邀请函之后他意识到了不对。这场表演里一定会发生怪事,至少这是他可以肯定的。只不过在当时,他以为这张邀请函只不过是另一份礼物。
    他真的没想到会……不,这不合理。
    亚度尼斯不会为了让他看到一个孩子的死大费周章。
    尽管那家伙毫无疑问地喜爱令他痛苦,可那些痛苦都是施加于他本身的。唯独在给出痛苦这方面,亚度尼斯有强烈的独占欲,堪比一个在注射药剂就能使人吐露真相的年代依然坚持用原始的小刀作为工具进行审讯的手工艺人。
    再想想,亚度尼斯到底是什么意——
    啊。
    布鲁斯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原来,他自己正是表演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啊。
    能在哥谭活下去的人普遍拥有一种特质,他们极度缺乏好奇心。在这座充满不确定的城市里,有一件事是确定的,那就是好奇心会将他们引向绝路。
    是绝路而非死路——那主要是因为在哥谭有太多理由会导致死亡了,以至于任何一种增加死亡率的危险行为都不能真正地增加死亡率。
    如果一个人在白天正常行走于商场中、在办公大楼中工作、在餐馆里匆忙填饱肚子时,随时可能因为爆炸、毒药等等原因死掉,那么就算他做更危险的事情又怎样呢?
    从数学上讲,90%和10%的死亡几率当然有着本质的区别,但从现实意义上说,90%和10%真的只是一回事。
    你要么死,要么没有死。一切全凭运气。
    既然在哥谭总是很可能会死,那么在胆大的人看来,不妨做些更出格的事博得一些利益。毕竟,还能更危险到哪里去?
    但伯蒂从不是胆大的人。
    有时候他确实会表现得胆子很大……那大部分是出于职业的要求。年轻时候他混迹在哥谭的底层,挣扎在生死一线中,不得不被逼出了些凶性;后来他总算是设法离开了哥谭,外面的世界光怪陆离,不能说不美好,然而到头来他能够用以维生的也还是只有年轻时被逼出的那一点凶性。
    他的运气算是很好的。
    至少他在犯罪这一行里还真有些天分。
    他能忍受更多的痛苦、更多的险境,无视更多湮灭人性的罪行;他可以面无表情地肢解活人,也能对孕妇和婴儿下手。他的嘴很严实,绝不会暴露雇主的秘密;同时他也很识相,能判断如果自己吐露实情上一任雇主有没有机会活下来向他寻仇。
    雇佣兵这一行是把头拴在裤腰带上赚钱,他侥幸带着大笔存款全身而退。
    拿着这些钱他能去任何一个安稳的小乡村,买个院子或者农场,雇几个工人,或许也会结婚生子,从此安享晚年。
    ……然而他没有那么做。
    那只是感觉不对。没有危险,没有恐惧,和平、宁静,那样的生活仿佛是置身于大海中的小船上:地面不平稳、晃动,一望无际的蓝色空得让人发疯,意识不到时间的存在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头晕欲呕,高烧般昏沉和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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