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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逢于盛夏,别于盛夏。
    初见时那人一身烟火气。
    离别时他变成了一把灰,住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
    朝玉回国。
    他知道了崔缪是谁,崔缪是顾明乐初恋,他劈腿很多次,顾明乐原谅了他很多次。
    顾明乐真的很爱崔缪,为了尊严分手后,仍然背着崔缪送的吉他好几年。
    朝玉终于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他无法是释怀,也理解了顾明乐当年的决绝。
    朝玉没有做什么。
    他说自己不喜欢崔缪,看着崔缪从人人追捧到穷困潦倒,他始终知道自己生性凉薄,不是什么好人。
    崔缪冻死在街头时,朝玉也活不了多久了。
    他思念他的顾哥。
    想他十九岁那年。
    身边的人一直劝他往前走,只有朝玉固执的等在十九岁的那一天。
    可他等了他一辈子那个人也没有回头。
    我不是他第一个小朋友,也不是最后一个。
    所以他对我并不包容,也不宽容,更没有耐心陪我长大。
    我犯了一次错,他就永远离开了我。
    没关系。
    没关系。
    一辈子而已。
    朝玉是顾明乐人生里的一个过客。
    顾明乐是朝玉的全部。
    那个少年没能走出他的十九岁。
    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终章啦。
    第84章 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也有男人是会生孩子的。
    他们外表与普通男性无异, 只是要娇弱一些,更为秀美,身上会有红痣, 颜色越深越容易怀孕。
    他们唤做哥儿。
    即会生孩子的男性。
    古代世界。
    种田文。
    *
    剧本《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柯明允是二十一世纪一大学生,为救一落水儿童不幸遇难,
    再睁眼时他来到了在历史上没有记录的朝代,大钦国, 更令他欣喜的是, 他是gay,还重生到了一个哥儿身上。
    他不用在隐藏自己的性向了。
    家穷没关系,弟弟妹妹不听话没事。
    卖麻辣烫、火锅,造镜子、烧玻璃,教育弟妹,扳正愚孝憨厚的父母, 和爷爷奶奶分家、甩掉大伯一家吸血虫,他把日子过的风风火火。
    唯一令他有些苦恼的是,他刚穿来捡的十分合他胃口的男人不见了
    *
    明乐穿过来好几个月了。
    他是文里主角受的极品堂弟,一个爱慕虚荣、眼高于顶、天天把我要嫁给县里高老爷当续弦、我要给高老爷生个大胖小子挂在嘴边的哥儿。
    他非常看不起主角受和主角受捡来的主角攻,每次见面都极尽嘲讽之能事,眼睛恨不得长到脑门上的蠢货。
    但他也有骄傲的资本。
    小哥儿打小就好看, 红痣生在了眉心, 极红、极艳,好似能滴血一般。
    容貌姝丽,一身皮肉白的跟雪堆一样。
    系统以为明乐多少会羞耻两天,结果它高估了明乐的节操。
    他当时就兴奋了,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哥儿好啊。跟abo里的o一样天赋异禀,能做许多高难度动作。
    反正任务者是不会在任务世界有孩子的。
    系统:
    它的错。
    对不起。
    是它浅薄了。
    鲤鱼村不大, 柯家的允哥儿捡了个男人的事闹得人尽皆知,那男人很是英武,罕见的俊朗,就是好像脑子不太好使。
    村里人打趣是允哥儿思春了,想男人了,那傻子就是他捡来当未婚夫的。
    柯家老太太发了好几次脾气才把这话茬压了下去,他们柯家不至于让自家哥儿嫁给一个傻子!
    男人傻是傻了点,但力气大,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破布缝的衣衫,走线都歪歪扭扭的,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剑眉星目,挺鼻薄唇,骨相一流。他很高,将近一米九,腿长肩宽,搁在现代就是t台超模。
    田埂上。
    明乐在乘凉,柯明允给失忆的主角攻起了个名字,叫秦天。
    主角攻被捡到时,里衣被绣了个小小的秦字。
    主角受猜他姓秦,就给他起了这个名字。
    秦天这时在看明乐。
    麦茬扎人,热浪滚滚,汗水洇湿了胸膛的衣衫。天空万里无云,明晃晃的太阳晒得人心肺烧的慌,但地里还真没有就这么看着的。
    五六岁的小童都撅着屁股在田里拾麦穗,就柯家的这个小祖宗在躲懒,他那身衣衫是新裁的,水红色的,对村里人是很好的料子了,但他却有些看不上眼,总觉得应该有更好的。
    小哥儿娇生惯养的,皮肉白的反光,书都拿倒了,还搁哪装。
    不学无术,满脑袋稻草。
    秦天的视线过于赤.裸了。
    明乐把书页从脸上扒拉下来,他手指也白,嫩生生的跟白豆腐一样,指尖还有些桃粉。更漂亮的是他的脸,眉心的红痣像是要燃起来。
    他瞪了眼秦天,差点没直说让他滚了。
    秦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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