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5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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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最后的判决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目前一定通知的案件一般只有人损,也就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这类——而这实际上就是陈灵所说的第二种,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案件。
    不过徐云虽然不了解具体情况,但他却很快明白了陈灵的想法:
    “所以陈检察官……您的意思是最高法准备借着这次直播,对公诉是否要通知被害人的争议来定个性?”
    陈灵朝他竖起一根大拇指,笑着点点头:
    “没错,这也是我们在开庭前与徐博士你接触的目的。”
    徐云这才心下了然。
    原来如此……
    众所周知。
    国内……或者准确点说全球吧。
    全球范围内,几乎就没哪个国家的法律是完全被释义清晰的。
    很多时候不同地区对于相同的法律条款,都会有各自的理解。
    因此在这时候,最高法就要出来定性了:
    某某条款不应该存在某某争议,它的释义应该是唯一的。
    比如咱们国内的最高法。
    最高法每年都会选一些卷宗公开,目的就是为了进行释义定性。
    所以很明显。
    这次的庭审也成为了释义的案例之一。
    不过想想倒也正常。
    毕竟最高法拿来释义的案例基本上都是典型且知名度高的案件,而眼下这次庭审显然极其符合这一要求。
    纵观国内这些年,几乎就没有比抹黑案更具关注度的庭审——可能也就劳某人和刘鑫这两个案件勉强能够比比。
    当然了。
    既然说到了释义,这里就顺便给最高法辟个谣。
    之前热搜上有个话题,想必很多人都有印象。
    话题内容是某拉拉案一审判决书入围了全国百大文书评选,于是很多人抨击最高法也黑了。
    但实际上呢。
    这事儿和当初的白酒院士有些类似:
    它们是属于当地推上去的候选——任何省份都有这种权力,具体提名谁是当地决定的。
    湘楚省当时一共推选了十五个文书入围了这个评选,某拉拉是其中之一。
    但它在入围后,最终并没有被最高法正式选上。
    至于最高法指导的那部某线则是另一回事,此处就不多赘述了。
    总的来说。
    最高法还是站的很正的。
    随后徐云把心绪拉回了现实,想了想,对陈灵问道:
    “陈检察官,那不知道这次庭审对于被害人是否到场的释义是……”
    陈灵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指了指桌面上的另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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