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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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明白。我这个人很怪的。如果你想替代警察来问我问题,我会拒绝你。如果你是以董佳萌男朋友的身份来问我问题,我会以一种十分冷漠的态度来对待你。但是,我不想那么对待你,因为我喜欢你,所以呢,你必须换个身份。”
    “换成什么身份呢?”
    “朋友的身份。成为我的朋友。”他狡黠地看了我一眼,“你是我的朋友,无论什么问题,我都会耐心地回答你。”
    “怎么样才能成为你的朋友?”
    “一起虐猫。”
    “这不可能。”
    “我开玩笑的。”他微笑着腾出右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还有其他方法吗?”
    “有一句关于什么是好朋友的顺口溜不知道你听没听过?”
    “怎么说的?”
    “好朋友就是要一起扛过枪,一起下过乡,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
    “好像听过。”
    “根据这个顺口溜,我总结出成为好朋友的两点条件。第一点,共同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第二点,一起干过蠢事儿。进而,我又想出了一套可以让两个人迅速成为朋友的方法,也是我这么早过来找你的原因。”他扭过头来,得意地眨了眨眼睛。
    “你的方法是指一起吃早饭?”
    “对。其实吃早饭是一件很私密的事儿,你不觉得吗?因为一个人通常是和他的家人共进早餐。”
    “有道理。”
    “一起吃早饭是我们成为朋友的第一步,相当于两点条件中的第一点,私密的通常是难忘的,对不对?”
    “第二步呢?”
    “第二步,我们要分享自己曾经干过的蠢事儿。我们都这么大岁数了,也没有必要再一起去干什么蠢事儿了,分享蠢事儿的效果其实是一样的。如果没做过什么蠢事儿,分享小秘密,生活中的心得也行,总之就是一般人咱不告诉他的事儿。”
    “没问题。”
    “还有一点,是我自己加的,但不是我想出来的,是从什么地方看到的。原来好像是说恋人的,说两个人在一起,即使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也不会觉得尴尬,那么他们就是真爱了。我觉得朋友之间也是这样。现在知道原因了吧?为什么你对于我来说是重要的人。”
    “还是不知道。”
    “因为你将成为我的朋友。朋友难道不是你生活中重要的人吗?”
    “是,当然是。”
    我看了看自己的衣着,米白色圆领t恤,蓝色牛仔裤,帆布板鞋。
    “照你的说法,我穿得有点随便了,希望你别介意。”
    “你穿得很好。我这样是一种病态了。我追求的是一种自以为是的特立独行。用我们东北话说,就是事儿逼。”说完,他自嘲地笑笑。
    “别这么说自己。我觉得挺好的。”
    “谢谢。”
    我总算明白了他的思路。他猜到了我在怀疑他——姑且算他猜到的,但是在他看来我没权力问他问题,他也没义务好好回答我的问题,所以,为了更好地交流,我们必须先成为朋友。他为我们成为朋友设立了三个条件:一起吃早饭、分享蠢事儿、安静又不尴尬地在一起坐一会儿。为了这三件事儿,他才这么早来找我。逻辑上倒是说得通,但正常人都不会这么做。为什么不能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呢?为什么要绕这么一圈呢?就像有两条去超市的路,一条毫无特色的近路,一条风景好的远路,去超市买十斤大米非要绕路看风景的会是什么样的人呢?他是真的想和我交朋友吗?还是想在这个过程中了解什么?比如我对于他带走佳萌这件事儿到底知道多少。
    他又打开了电台,男主持人还在自说自话。我明白,接下来是“不说话坐一会儿”时段。
    我们在车里安静地度过了半小时,眼见着天空慢慢亮起来,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多,噪声也大起来,整座城市就像一锅慢慢加热的浓粥。
    汽车驶进一条路边塞满了小店面的单行线。
    “我们到了。”他靠边停车。
    下车之后,我站在车旁伸了伸懒腰,回头看了看,并没有发现董佳世的迹象。
    他走进一家叫三胖生煎的小店。我记下门牌号码。如果董佳世没跟上来,我需要告诉他我们的位置。
    “三份生煎,两碗粥。”他对老板说。
    “附近有厕所吗?”我问老板。
    “前面五十米,左手边有个门,进去就看见了。”他替老板回答。
    我在厕所里拨通了董佳世的电话。
    “跟上了吗?”我问。
    “跟上了。他想带你去哪?”
    “来这儿吃早饭。”
    “然后呢?”
    “聊天。他猜到了我们在怀疑他。想和我成为朋友。这个人很奇怪,很可疑。”
    “你小心点。”
    “我知道。你也吃点东西吧,时间来得及。”
    我回到店里,田仙一已经吃上了。
    “老板,另外两份也上来吧。”他一边招呼老板一边拿了筷子递给我,“不好意思,我饿了,就先吃了。”
    “没关系。”
    老板又送上两份生煎。我夹了一个到自己的盘里。
    “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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