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他妈 第108节(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尽管,这还只是个六岁的小孩。
    显然,孟昱然也是这样认为的!
    他都忍不住想要看看,待会儿姗姗撒泼卖痴的时候,这个姓陆的怎么办了。
    最大可能就是被他妈赶回去……连带同样碍眼的陆明哲!
    “谁说陆叔叔要当你们爸爸。”
    林依依摸摸她的小脑袋:“我们只是在商量, 陆叔叔能不能当妈妈的朋友。”
    孟姗姗鄙视道:“连这个都要商量……我跟陈丽娜做朋友从来都不用跟其他人商量的。”
    然后就是一脸“你们大人真是麻烦”的表情。
    小朋友往往会有出乎意料的惊人之语。
    但有的时候仔细想一想,总会让人惊讶地发现, 似乎还是挺有道理的。
    这话简直说到了林萍女士的心坎里!
    她把小姑娘往怀里带,爱得不行,还抽空瞪了俩眼闺女:“你看看,这么大的人了,连六岁小孩都不如!”
    这怒其不争的语气,果断是亲妈无疑了!
    林依依:“……”
    孟姗姗费劲地从姥姥怀里伸出脑袋,又语出惊人道:“如果我有像陆叔叔一样的爸爸就好啦。”
    陆叔叔对她好……
    比她爸对她还好!
    最重要的是,他还会带她一起吃烤鱼!
    这才是关键。
    哎呀,一想到烤鱼,就要流口水啦。
    正抱着胸,冷眼旁观的孟昱然浑身一僵,脸迅速肉眼可见地又黑了下来。
    他瞪了眼这个蠢妹妹,有些无话可说。
    和他相反的是,陆寻感动得恨不得抱着小姑娘转圈圈:果然没白疼你!
    这么看,这俩还挺像父女俩的……
    孟昱然很心塞。
    这样的结果,陆明哲倒是很满意。
    说到底,他总是给林姥姥留下好印象,多半也是因为他小叔叔。
    比起林家任何一个人,最有话语权的,显然就是林萍女士!
    他从第一次见面,就发现,和这样的家庭相处,又温馨又轻松自在,如果小叔叔能顺利入赘……咳,能跟林家的人成为一家人,似乎挺不错的。
    两人回去的时候,陆明哲的思维已经发散到了他们什么时候结婚了……
    这时,耳边一声惊叫:“哎?!”
    正在开车的陆寻,突然摸出一个首饰盒,一脸的懊恼:“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这是他原本问了周特助的意见,拿来表白用的……
    当然,最后他这个表白有点讨打就对了。
    陆明哲好奇:“什么东西?”
    这么大一盒子,也不像是戒指。
    要真是戒指,他才真是服了他小叔叔了……
    只不过,他要真有那魄力,还用等到现在?
    本文的五十章前就搞定了!
    陆寻还挺为自己的心意洋洋得意的,闻言,就把盒子递给他:“你看看,这可是人家的镇店之宝,我花了不少钱的。”
    说话间,陆明哲已经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只——
    狗!
    陆明哲:“……”
    >>
    神特么狗!
    你拿着一只狗去送人菇凉?
    人菇凉能把你揍成狗头好吗!
    “这是新疆的和田玉,市场价每克都炒上好几千了,这样大小的,已经很难得了,要不是我托了点儿关系,人家拿来当镇店之宝,是不肯卖的。”
    陆寻一边开着车,完全没有察觉到来自于自家侄子的一阵诡异的气氛:“人家不是说吗,送人玉,代表珍重的意思。”
    陆明哲看着手上的这只“狗”,觉得有些一言难尽。
    打开盒子前,他还设想过,即便不是戒指,送个手链或者项链也成……
    没想到,还真是出人意料!
    “你觉得,送这个合适吗?”
    陆明哲有些艰难地看向他小叔叔。
    “挺好的呀,还能保保值。”
    好个p!
    他差点爆粗。
    少年头疼地揉了揉额角,然后真诚地对他的小叔叔道:“我觉得,这个最好婚后再送,相信我。”
    买都买了,还能不废物利用?
    拿来讨人欢心还是很ok的……
    陆明哲现在有些庆幸小叔叔今天忘了送。
    用这个来表白他也真是服气了!
    陆寻:“……”
    翌日,林依依到公司的时候,沐浴在一片八卦的视线中。
    大家对自家老板的恋情都很好奇,不过还算克制,毕竟绯闻男主角是陆总嘛,不是天天来公司报道?大家丝毫不觉得奇怪……
    而且,现在才被爆料,这些狗仔也太不敬业了!
    没错,在所有人眼里,这俩货整天出双入对的,这要都不算在一起了,那就是耍流氓好吗!
    昨天陆总终于有担当地站出来澄清……呸,承认了,简直是皆大欢喜。
    林依依一点都没有不习惯。
    应该说,陆寻第一次来新日传媒的时候,大家就是用这种眼神八卦他们的,只不过后来时间一久,大家也就习以为常罢了。
    今天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