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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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会记得的地下摇滚乐手,一个隐藏在冷静客观的新闻稿里的撰稿者,一个从没有一刻放弃反抗不公的英雄。
    一个到最后还爱着那个小怪物的普通舅舅。
    从来都拒绝共情的秦一隅,这一刻却近乎自虐地想,连他这样的局外人都能查到这些,南乙是不是也早就了解了。
    他看到那把自己没能收到的琴,第一秒,在想什么?
    一定会像刚醒来的他那样,恨不得能杀了自己。
    那么后来的南乙,参加比赛,接近诚弘,是为了延续徐翊的遗志吗?
    他真正想做的,是什么。
    抛开爱的因素,从刚认识的时候起,秦一隅就很热衷于将南乙作为一个样本,分析和拆解他的行为逻辑。因为他实在是太特别了,全世界几乎找不到第二个。
    他有着超出同龄人的强大和缜密,他的一天仿佛有72小时,效率奇高,技能多到数不清,弹贝斯,写歌,骑摩托车,滑雪,射箭……好像只要他想,没什么学不会、学不好的。
    如数家珍地将恋人的爱好一字排开,秦一隅忽然发现了一处非常隐秘的细节。
    南乙的“爱好”几乎都是有用的,有极其强烈的工具属性。他不是因为喜欢去学,而是掌握这项技能,可以帮助他获得什么。
    学贝斯是因为他想组建一只乐队,想招募自己;骑摩托车他结识了那帮老炮儿,后来他们也被南乙请过来帮他摆平追债的混子;滑雪让他接近了林逸青,获得了重要线索……
    那射箭呢?
    秦一隅回忆起他第一次目睹南乙射箭的场景,是周淮带他去的学校附近的轰趴馆。
    没记错的话,当时cb的海选迫在眉睫,南乙身上还背着招募他的紧急任务,还要排练,就这样还能分时间去兼职,只可能是兼职这件事本身对他而言很重要。
    大概率与自己无关,秦一隅想,他并不是那所轰趴馆的常客,只是偶然去了一次,而且去的那天,南乙并没有主动上前。
    如果与他无关,那么就是和外婆舅舅有关了。
    确认了这一点,秦一隅迅速找到周淮。
    “九月份你带我去的那家轰趴馆叫什么名字,你记得吗?你在那儿打那个破台球,一杆子差点儿把桌子捅烂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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