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谴者(法医秦明系列7) 第28节(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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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时间嘛,我觉得超过了十二个小时。死者二十五岁左右,男性,高一米七,重一百二十斤,艾滋病患者,其他倒是没有什么好的特征性指标了。因为死者的皮肤溃疡面很多,他的艾滋病没有得到正规治疗,所以也不好从诊疗资料来排查尸源。不过,我们从纸箱里提取了疑似犯罪分子的血痕,现在正在进行dna检测。”
    “长时间虐待和拷打?”侦查员问,“难道是绑架案件?”
    “我是这样分析的。”我说,“死者全身没有任何威逼伤、抵抗伤和约束伤,这就和绑架案件不同了。如果是非法拘禁、绑架等案件,势必要对被害人进行威逼和约束。在殴打的过程中,被害人也一定会予以反抗。而这个案件给我的感觉是,被害人一直处于自愿被打的状态,凶手不会担心被害人逃跑,被害人也不敢反抗。而虐待通常是对老人和孩子,对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虐待,给我的感觉,像是‘家法’。”
    “你是说,这人本身就是某犯罪团伙的成员,这个犯罪团伙在实施‘家法’?”侦查员问。
    我点点头说:“是这样。凶手的目的是惩戒被害人,并没有杀死他的动机,所以全身没有致命性的损伤。而这些非致命性的损伤集合起来,却形成了致命性的损伤。这是凶手始料未及的。”
    “犯罪团伙最常见的,就是盗窃团伙、诈骗团伙和传销团伙了。”侦查员说,“嘿,你还别说,龙番河上游沿岸确实有不少镇子里的空房子都是租给传销团伙的,我们派出所的同志这两年着实打掉了不少。”
    “我感觉也是这样。”我说,“很多传销团伙,一般都会住在环境相对较好的地方,以便于给组织成员洗脑,都会对房屋进行装修翻新,甚至购入新的家电。而在本案中,带有水泥的手套、洗衣机包装纸箱,正印证了这个特征。”
    “dna结果出来了。”龙番市局dna实验室的李法医推门进了专案组,说,“我们从纸箱里提取的血痕中做出了一名女人的dna,经过与前科人员dna库比对,发现犯罪嫌疑人姚丽丽。姚丽丽,女,四十一岁,曾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4.
    “不用找尸源了,直接破案再查尸源。”
    几名侦查员在听到这个结果之后,非常激动。当检验结果和分析推断结果完全一致的时候,通常就是真相所在了。
    但我还是挥手让大家重新坐回了座位说:“大家少安毋躁。既然这个姚丽丽有过前科,而且现在还在干这个勾当,那么必然是行踪诡秘的。如果这个时候对龙番河上游进行大规模排查,我担心会打草惊蛇。”
    “你的意思是,可以有更精确的范围划定?”一直没说话的赵其国局长问道。
    我点点头说:“通过林涛的检验,凶手抛尸没有使用交通工具,而是两个人手动搬运纸箱抛尸的。这说明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凶手的窝点肯定离龙番河岸边不远。如果我们能知道抛尸的大概位置,那么只需要对抛尸点周围的城镇进行排查,就能轻易抓住姚丽丽了。”
    “我明白了。”主办侦查员的思维很快,“你们已经知道了死者的死亡时间,又知道了龙番河水的流速,这样可以算出抛尸的大概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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