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5/6)
。”以上记载都表明,以李茂贞为代表的地方枭雄不仅用墨制任官,还以此颁布诏令,以墨制置州,变更地方行政区划。
还值得注意的是:晚唐、五代时,虽然各地多擅行墨制,但墨制的权威和影响却不同。河东李克用、凤翔李茂贞因被赐李唐国姓,有过多次干政甚至挟天子令诸侯的经历;后梁立国后,他们还以继唐衣钵和反梁领袖自居,所以他们的墨制更具效力。例如,后梁开平二年(908)十一月,割据淮南的弘农王杨渥遣特使万全感赴晋、岐,“告以嗣位”,请求他们名义上的认可。开平四年(910)二月,李茂贞就“承制加弘农王兼中书令,嗣吴王”。以墨制的形式对吴越国王位的袭替加以肯定。而吴王因此“赦其境内”,简直与皇命无异。后梁乾化元年(911)六月,李存勖“遣牙将戴汉超赍墨制并六镇书,推刘守光为尚书令、尚父”。墨制除授尚书令这第一等的高官,在晚唐、五代实属罕见,其权威程度可见一斑。
晚唐割据幽州的刘守光曾云:“方今天下鼎沸,英雄角逐,朱公创号于夷门,杨渥假名于淮海,王建自尊于巴蜀,茂贞矫制于岐阳,皆因茅土之封,自假帝王之制。”一语道出杨渥、王建、李茂贞等割据诸雄“假名”、“矫制”和“假帝王之制”之实。此处的“制”,正是墨制。那么,为何墨制会在晚唐、五代之时大行其道呢?其实,墨制盛行的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从天子和朝廷方面而言。晚唐唐廷日衰,业已失去对地方的控制。因当时形势所迫,为笼络地方势力,赢取他们对皇命和朝权的支持,尽可能地利用他们的力量,而相应授予墨制的权力。如天复中,唐昭宗为了对抗朱全忠,就“书御札赐杨行密,拜行密东面行营都统、中书令、吴王,以讨朱全忠。……淮南、宣歙、湖南等道立功将士,听用都统牒承制迁补,然后表闻”。李克用、王审知等藩镇,昭宗都曾许其承制除官。然而,此时已是风雨飘摇的唐廷将承制除官的缺口一旦打开便无法收拢,各地藩镇不管有没有得到朝廷的授权都打着“讨贼”的名义自行任官,正所谓“纷纷墨敕除官日,处处红旗打贼时”。朝廷限于时局,对此也无可奈何,只能姑息任之。
二是从权臣或地方统治者来说。晚唐天子出奔,皇命不达,臣下无法表奏,为了维持政令运行不得已而为之,这应该是最初墨制行使之实。如宋人勾延庆在《锦里耆旧传》卷三所云:“蜀主、岐王承制于隔绝之际,俱非得已,实欲安人。”《十国春秋》也记载道:“自今以后,若且行墨制以布鸿恩,式副群情,无亏大体。所冀设爵待功,免授逾时之赏,允协称霸之宜。”所言应符合当时实际。只不过其后,大唐帝国轰然倒塌,群雄纷起,各自为政,为维护自我统治,墨制方才公然行之。
可见墨制虽然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其弊端也显而易见,对皇权和中央集权构成很大威胁。所以晚唐和五代时期,朝廷对墨制进行过系列的整治。唐僖宗曾在中和元年(881)和中和二年(882)两次下诏“不得更议承制者”,意欲收回墨制之权。但高骈等跋扈之臣依然我行我素,以墨制除官,朝廷也是奈何不得。可见,唐末朝廷虽然努力想规范选官任官之权,可形势已与之前有天壤之别,只得听之任之。直到五代时期,朝廷对墨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政出多元的时局之下,只有当中央政权达到相当实力,地方有所顾忌,才会对墨制之权有所收敛。如后唐明宗就曾对各地墨制所授之官重新整编,由朝廷予以确认。对此,《五代会要》记载道:“……墨制官员,并须得本道覆验,具历职申奏,所司简勘不虚,亦给与公凭,将来降资授官,仍限一周年内改正。”《册府元龟》卷六三三也有类似记载。就是说墨制所除官员如果其为官凭证“具历”无误,则可由朝廷发给“公凭”,以示承认,否则将被清理出职官队伍。这种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分配之争,直到宋初采取了加强中央集权的系列措施,才得到有效地遏制和解决。】
正因如此,李曜一直觉得,墨制原本为天子权力之私。晚唐暂授某臣专权某事,尚能维护天子权威。而后的发展却不受控制,墨制逐渐开始公然置皇权、朝权于不顾,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变化不可不谓之大矣。
当然作为一个深知那段历史的现代人,李曜很清楚晚唐至五代时期墨制的风云变换,正是皇权与臣权、中央与地方权力的政治博弈。而这种博弈实际上一直贯穿于中国古代历史始终,只不过表现的形式不同罢了。墨制,只是其中权力角逐的冰山一角。
而眼前这封墨敕,明面上看,是李晔卖了李克用一个巨大的面子,将河中节度使这样重要的一个位置交给李克用来自行定夺,实际上却是卖了个漂亮的花枪。
第209章 出镇河中(十二)
之所以说这封墨敕是个漂亮的花枪,是因为在如今的大唐,似一镇节帅这般重要的任命,实际上并不只是皇帝一道制敕就能真正决定下来的。皇帝的制敕任命,效果只在法理上,而究竟能不能真正成为一方节帅,关键还是在于能不能实际控制该地。
君不见许多兵变上台的一方诸侯,一开始都是自称节度留后,然后才命属下联名上疏,
还值得注意的是:晚唐、五代时,虽然各地多擅行墨制,但墨制的权威和影响却不同。河东李克用、凤翔李茂贞因被赐李唐国姓,有过多次干政甚至挟天子令诸侯的经历;后梁立国后,他们还以继唐衣钵和反梁领袖自居,所以他们的墨制更具效力。例如,后梁开平二年(908)十一月,割据淮南的弘农王杨渥遣特使万全感赴晋、岐,“告以嗣位”,请求他们名义上的认可。开平四年(910)二月,李茂贞就“承制加弘农王兼中书令,嗣吴王”。以墨制的形式对吴越国王位的袭替加以肯定。而吴王因此“赦其境内”,简直与皇命无异。后梁乾化元年(911)六月,李存勖“遣牙将戴汉超赍墨制并六镇书,推刘守光为尚书令、尚父”。墨制除授尚书令这第一等的高官,在晚唐、五代实属罕见,其权威程度可见一斑。
晚唐割据幽州的刘守光曾云:“方今天下鼎沸,英雄角逐,朱公创号于夷门,杨渥假名于淮海,王建自尊于巴蜀,茂贞矫制于岐阳,皆因茅土之封,自假帝王之制。”一语道出杨渥、王建、李茂贞等割据诸雄“假名”、“矫制”和“假帝王之制”之实。此处的“制”,正是墨制。那么,为何墨制会在晚唐、五代之时大行其道呢?其实,墨制盛行的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从天子和朝廷方面而言。晚唐唐廷日衰,业已失去对地方的控制。因当时形势所迫,为笼络地方势力,赢取他们对皇命和朝权的支持,尽可能地利用他们的力量,而相应授予墨制的权力。如天复中,唐昭宗为了对抗朱全忠,就“书御札赐杨行密,拜行密东面行营都统、中书令、吴王,以讨朱全忠。……淮南、宣歙、湖南等道立功将士,听用都统牒承制迁补,然后表闻”。李克用、王审知等藩镇,昭宗都曾许其承制除官。然而,此时已是风雨飘摇的唐廷将承制除官的缺口一旦打开便无法收拢,各地藩镇不管有没有得到朝廷的授权都打着“讨贼”的名义自行任官,正所谓“纷纷墨敕除官日,处处红旗打贼时”。朝廷限于时局,对此也无可奈何,只能姑息任之。
二是从权臣或地方统治者来说。晚唐天子出奔,皇命不达,臣下无法表奏,为了维持政令运行不得已而为之,这应该是最初墨制行使之实。如宋人勾延庆在《锦里耆旧传》卷三所云:“蜀主、岐王承制于隔绝之际,俱非得已,实欲安人。”《十国春秋》也记载道:“自今以后,若且行墨制以布鸿恩,式副群情,无亏大体。所冀设爵待功,免授逾时之赏,允协称霸之宜。”所言应符合当时实际。只不过其后,大唐帝国轰然倒塌,群雄纷起,各自为政,为维护自我统治,墨制方才公然行之。
可见墨制虽然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其弊端也显而易见,对皇权和中央集权构成很大威胁。所以晚唐和五代时期,朝廷对墨制进行过系列的整治。唐僖宗曾在中和元年(881)和中和二年(882)两次下诏“不得更议承制者”,意欲收回墨制之权。但高骈等跋扈之臣依然我行我素,以墨制除官,朝廷也是奈何不得。可见,唐末朝廷虽然努力想规范选官任官之权,可形势已与之前有天壤之别,只得听之任之。直到五代时期,朝廷对墨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政出多元的时局之下,只有当中央政权达到相当实力,地方有所顾忌,才会对墨制之权有所收敛。如后唐明宗就曾对各地墨制所授之官重新整编,由朝廷予以确认。对此,《五代会要》记载道:“……墨制官员,并须得本道覆验,具历职申奏,所司简勘不虚,亦给与公凭,将来降资授官,仍限一周年内改正。”《册府元龟》卷六三三也有类似记载。就是说墨制所除官员如果其为官凭证“具历”无误,则可由朝廷发给“公凭”,以示承认,否则将被清理出职官队伍。这种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分配之争,直到宋初采取了加强中央集权的系列措施,才得到有效地遏制和解决。】
正因如此,李曜一直觉得,墨制原本为天子权力之私。晚唐暂授某臣专权某事,尚能维护天子权威。而后的发展却不受控制,墨制逐渐开始公然置皇权、朝权于不顾,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变化不可不谓之大矣。
当然作为一个深知那段历史的现代人,李曜很清楚晚唐至五代时期墨制的风云变换,正是皇权与臣权、中央与地方权力的政治博弈。而这种博弈实际上一直贯穿于中国古代历史始终,只不过表现的形式不同罢了。墨制,只是其中权力角逐的冰山一角。
而眼前这封墨敕,明面上看,是李晔卖了李克用一个巨大的面子,将河中节度使这样重要的一个位置交给李克用来自行定夺,实际上却是卖了个漂亮的花枪。
第209章 出镇河中(十二)
之所以说这封墨敕是个漂亮的花枪,是因为在如今的大唐,似一镇节帅这般重要的任命,实际上并不只是皇帝一道制敕就能真正决定下来的。皇帝的制敕任命,效果只在法理上,而究竟能不能真正成为一方节帅,关键还是在于能不能实际控制该地。
君不见许多兵变上台的一方诸侯,一开始都是自称节度留后,然后才命属下联名上疏,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