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36节(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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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新女性的形象。
    而这位胡太太就很是奇特了,身上兼具传统与新潮的特征,分明一副老派打扮,却不裹脚,分明读书识字,却甘做厨娘,分明落落大方,却又矜持守礼,倒叫人不敢再轻视她。
    众人本就相熟,又都是能言善辩的教授学者,饭桌上气氛就很是热烈,佐着美味佳肴,一顿饭倒也吃得宾主尽欢,饭后又有惊艳众人的水果拼盘端上来,惹得众人又赞了一番胡太太的心灵手巧,把胡竞之得意的不行。
    冬秀在京大的学者圈里也算是一饭成名了,也不枉她花心思准备了那些前世的网红菜肴来款待他们。
    其实那顿饭就是讨了个巧,胜在新颖别致而已,随着时代的发展,可不止是科技、文明在不断的进步,就连厨艺菜品那也是在不断的创新玩花样的,冬秀作为一个厨艺爱好者,别的不说,简单好看还好吃,看着逼格又高的菜式还是会那么几样的,而这些新奇的搭配和造型,就足以让她笑傲这个时代的家常菜了。
    请客到底是个累人的事儿,等客人都走了,他们还要收拾满桌狼藉,还要把从酒楼借来的桌椅和碗盘还回去,胡竞之直感叹:“请客吃饭不过两小时,准备、善后却要三天时间,实在划不来,下次还是到酒楼去吧。”
    冬秀自然是赞同的,只不过这是她第一次出现在胡竞之的社交圈里,自然要郑重一些比较好,之后就是随意轻松些也不打紧了。
    第61章 借钱
    之后的日子又恢复了平静,胡竞之依旧每日早出晚归到学校去上班,冬秀则宅在家里飞快的更新《上错花轿嫁对郎》,这部小说估计再有一个月她就能结尾了,也算了结一桩心事,要不老惦记着。
    天气突然就热了起来,天上的太阳几乎就像一盏白炽灯般的明亮刺眼了,现在又没有什么防晒霜可用,大晴天的打把伞出去又似乎挺怪的,她也就暂时把那逛天桥的计划搁置了。
    这下子崔有粮是更闲了,空闲对于他这等天生忙碌命的人来说,可没有什么躲懒的喜悦,只有心慌,只要闲下来,他就觉得对不住主家给的月钱,于是送完先生后,他又跑到山上去捡柴火,又走过两条胡同去一口附近有名的甜井里担水回来,又把家里不平整的地和掉漆腐朽的廊柱重新修整一遍……
    冬秀怀疑,如果可以,他甚至还想跟着王妈一起去缝衣裳。
    看他整天没个消停的时候,冬秀都怕他中暑了,便叫带弟每日煮了凉茶晾着,这凉茶味道很不奈,就连胡竞之也爱喝,每日早上都要带一杯去学校,叫一众同事羡慕得了不得,自从这胡太太来京了,竞之是每日的红光满面、精神焕发呀,也不去与他们喝酒了,也不去打牌了,也不去逛戏院了,就连香烟也抽得少了,问他,说是太太不喜烟味,又怕他喝酒伤肝,又怕他熬夜打牌损精元,这不,天刚热起来,连凉茶都给备上了,还真是体贴备至,要说这旧派女子,那也并非一无是处啊,至少那些温柔贤惠还是很叫人受用的。
    冬秀在北京是岁月静好,沪市的唐才常拿着手里刚收到的信件,却像是收了个□□一般。
    原来这宝先生居然是位女子,就是他一直以为的那位江耕围先生的亲妹妹,这样一算,天哪,她写第一部 小说《提刑官宋慈》时怕不才十五六岁呢,这是何等的天赐才思啊,何况她一直幽居山村,恐怕最多只是念过几年私塾罢了,却能写出这样或奇诡或旖旎或大气的文章来,除了说她天资聪颖,祖师爷赏饭吃,还能说什么呢。至于冬秀信中提到的关于自己女子身份的疑虑,那完全不成问题啊,一来报社是看作品说话的,只要这作品畅销,能给报社带来增益,哪管这作者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呢,二来女作家的身份其实更具有噱头,外界一直以为宝先生是位落魄的老秀才呢,若有朝一日爆出她女子的身份,还不知引起多大轰动呢,在这高呼男女平等的时代,他们报社说不定还要被赞一句开明进步呢。看来信地址,宝先生是已经搬家到北京去了,想到她之前说要去结婚的话,应该就是嫁人了,然后跟随丈夫去了北京,距离虽然远了,联系却更方便了,原来住的那个山村里既不修路,也没通电,往来信件还要靠人跋山涉水的去送,哪里比得上北京城呢,往来送信有火车,又有电报可用,一日之内便可互通有无,真是再便宜不过了。
    于是冬秀很快就收到了沪市回信,信里面唐才常自然是不加吝啬的把她吹捧了一番,对于她要求身份保密的事也一口应承下来,又告诉她报社在北京城的分社地址,让她以后可将稿件直接寄给分社,再由分社传至沪市。
    这对于冬秀来说都是无可无不可的,反正她都是把稿件积攒个几十章才一次性发出去的,也无论邮寄速度的快慢了。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后王妈和带弟便按太太的要求,将一张新买的竹床抬出来放在树荫底下,又用那冰凉的井水泼在上面,再拿布巾擦干,冬秀摇着手里的扇子躺上去,果真凉浸浸的舒服,忙叫胡竞之也出来纳凉。
    这个人也真是怪讲究的,这三伏大暑的天,在家里面还长衫长裤穿得齐整,冬秀看着都觉得热。
    “你怎么穿这样子出来了!”
    胡竞之看着身着短裤和无袖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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