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66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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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谢君峣恋恋不舍地离开后,陆明珠到书房坐下,展开稿纸,拿出钢笔。
    虽说卖得贵,但万宝龙墨水笔确实好用。
    贺萱送的。
    各式钢笔有十来支,均极名贵,洋行货。
    如果让陆明珠自个儿买的话,她宁可买自己国家的金星钢笔、英雄钢笔,就是这两个品牌的钢笔不知道有没有面世。
    她记不清国产钢笔的创立时间了。
    言归正传,陆明珠开始下笔。
    笔尖落在稿纸上,一行秀丽挺拔的字迹显现出来。
    经过三个月的认真练习,陆明珠的繁字体已写得相当不错,最后形成的字迹和原身的十分相似,转折间说是一致都不为过。
    很奇怪。
    但是,又不奇怪。
    只有一样,速度提不上来。
    或许熟练了会有所改变。
    应征稿要求,这篇短篇小说名叫《殉葬》。
    朝中规定,每当帝王驾崩,无子女的嫔妃必须殉葬,眼见当今帝王时日无多,大将军萧家忧心在宫中的妙龄爱女,遂派心腹到民间寻找和萧妃身高、长相、肤色一模一样的少女,赶在帝王驾崩前一个月,在江南如愿以偿。
    担心少女在人前露馅,萧家命人秘密训练少女的仪态、口音等,终于变得和爱女一模一样,于帝王驾崩、皇宫大乱时成功以少女换回心爱的女儿,并送出京城以避祸。
    数十位嫔妃按例殉葬,其家属无不痛哭流涕,只有萧家表面哀戚,内心欢愉。
    三年后,萧家以思念女儿为由,对外宣称接回和女儿一模一样的族中远房侄女以慰丧女之痛,不料他们却发现女儿性格大变,和在闺阁时不同,竟似本该殉葬帝陵的民间少女……
    故事到此为止。
    篇幅短小,内容并不复杂,不过是萧家这帮有心人以收养女儿为由,算计来自民间的无辜少女,结果被无辜少女算计回来罢了。
    殉葬的是萧妃,被接回萧家的是少女。
    最后的萧家是发现还是没发现,结尾留下一点点悬念让人浮想联翩。
    陆明珠花五天时间写完,又花半天时间润色、半天时间誊抄,然后装进大信封中,贴上邮票,次日早起,叫出门买菜的容姐帮忙寄出去。
    落款没再用“大风”这个笔名,而是叫“知微”。
    知微之谓明。
    这天是礼拜天,陆明珠没有继续写第二篇小说,在家里整理旧报纸、新报纸。
    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后,她立刻订购10份不同的报纸,都是香江发行量比较大、内容又不黄的正规报刊。
    一个月不过花30元或者31元港币。
    对她来说,毛毛雨啦!
    谢君峣本打算找她一起出门玩,谁知谢君颢突然出差,需要有人坐镇公司,谢君峣只好穿上西装皮鞋去当他的高峰置业公司董事长。
    公司是他和谢君颢共同持有,但董事长是他,而非谢君颢。
    三方合作成立的盛丰置业公司原本也是由他负责管理的,王伯晖担任董事,只是他最近以恋爱为由,把工作扔给谢君颢,自己乐得清闲。
    这时候,一人身居多职的情况很常见。
    王伯晖手里攥着大笔金钱,为筹备物资东奔西走,无暇顾及盛丰置业公司接下来的投资事宜,索性也扔给谢君峣。
    在遇到陆明珠之前,他各项工作都做得很好。
    可以想象未来一段时间内,谢君峣必须在办公室里愁眉苦脸地工作,陆明珠表示自己一点都不同情他。
    谁叫他明明有能力却总想躲懒。
    自己忙于写作,他怎能清闲度日?
    必须同甘共苦。
    慢悠悠地看完一份早报,陆明珠觉得有些疲倦,起身推开窗户,看外面的花草树木。
    清冷淡雅的气息扑面而来,肺腑为之一清。
    彼时已是11月下旬,山顶颇有寒意。
    陆明珠穿了件米白色的羊绒衫,底下配同色羊毛呢料子的长裤,一点都不觉得冷,反而散发着无穷的热意,脸颊红扑扑,眼神明亮。
    即使在家中,她也喜欢打扮自己。
    明玥进来后先看见她胸前佩戴的一块翡翠大福瓜,绿汪汪,水灵灵,美得让人神魂颠倒。
    这是陆父的珍藏,陆明珠之前选出来的那件,把福瓜吊坠从钻石项链上拆下来,然后用一根黑绳穿过扣头,绕到颈后打结,挂在胸前充当毛衣链。
    扣头上镶嵌一颗25克拉的圆钻,十分璀璨。
    老陆所出,必属精品。
    “明珠,你打扮得真好看。”明玥由衷地道,眼里满是欣赏,“果然还是咱们国家的翡翠最好看,又抢眼又有灵气。”
    陆明珠抿嘴一笑,“今儿怎么有空来找我?”
    “我高兴,我请你到香江大酒店吃鲍鱼。”明玥道出来意。
    陆明珠挑眉:“遇到什么事儿了?这么开心。”
    明玥脸上的笑意是从心眼儿里透出来,“明珩知道吧?和咱们一个学校的,原先是我爸的私生子,出生后他妈才被我爸纳进门做二房,但我爸对这个长子却颇为疼爱,早早地就给他铺路,可惜……烂泥扶不上墙!”
    陆明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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