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144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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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他双手握着陆菲菲的手,深情地说:“菲菲,我们结婚吧!”
    说着,他拿出一个戒指盒。
    紫红色,丝绒面,小巧玲珑,上面还压着“明珠金钻行”五个金色的标识。
    轻轻推开,露出一枚钻戒。
    白金戒托,作捧花式镶嵌。
    看主石大小,约有1克拉左右,闪耀着属于钻石的火彩,十分精致。
    李青云离开座位,半跪在地,手举钻戒,再次说:“菲菲,请你嫁给我,我一定会给你想要的幸福。”
    陆菲菲双手捂唇,激动不已。
    在周围食客的起哄下,她伸出自己的左手,任由李青云把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
    第093章
    这样就感动了?
    陆明珠不知道四姨太对陆菲菲平时是怎么教育的,导致她这么缺爱。
    昏了头似的。
    李青云穿她买的衣服、用她的钱开厂子、或许还是用她的钱买一枚小钻戒,这样的一个人哪里值得托付终身了?
    看长相吗?
    可长相好、人品好的男青年到处都是,她怎么就非得抓住李青云不放?
    难道是真爱?
    陆明珠百思不得其解。
    虽然是姐妹,但姐妹感情一般,既有嫡庶之分,陆明珠又是妹妹,没资格对陆菲菲的感情、婚姻指手画脚。
    有老头子呢!
    他不会由着别人欺负他女儿,哪怕是姨太太生的庶女。
    李青云若聪明,只会捧着陆菲菲。
    话说,陆菲菲该不会是看中这一点吧?
    就离谱。
    想通后,陆明珠心安理得地光吃云吞不吃面,再加几串咖喱鱼蛋。
    不是浪费地不吃面,而是只煮云吞。
    虽然花钱大手大脚,但在穿衣吃饭上面,陆明珠从不浪费。
    很快,陆菲菲和李青云发现了她。
    她仍背对着二人坐,可随身的两个保镖不是,陆菲菲一眼就认出来了。
    以前跟陆父,她经常见到。
    “明珠。”陆菲菲想起自己刚才的抱怨,有点不好意思。
    陆明珠转过身,礼貌地道:“七姐。”
    没对她接受李青云的求婚而发表意见,让陆菲菲松口气的同时又感到心里格外难受,因为她想起母亲说过陆明珠分到的家产。
    比兄弟们都多,仅次于陆平安。
    她的钱花不完,自己呢?
    资助李青云开制衣厂都得靠典当首饰才凑够5万块港币,好在衣服卖得不错,已有收入。
    别人都觉得她傻,她才不傻呢!
    她有制衣厂50%的股份。
    完全没想过股份是可以被稀释的。
    看看自己手上求婚戒指镶嵌的一粒小小钻石,再看看陆明珠手上的大钻戒,陆菲菲觉得陆父好不公平。
    陆明珠很少戴重复的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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