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 第124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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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抬手轻轻擦了擦右脸颊,指尖带下一点口红,盛京延笑了下,嚼着薄荷糖跟着她走,也不去管那红色口红印了,就守在温书身后。
    他看着她在前面小跑,她有意让他追不到,盛京延便也没真去追,始终维持在他身后三五米远的地方,不远不近地跟着。
    他留给她缓和平静的空间,一直在她身后看得见的地方守护她。
    绕这条街跑了一圈,温书累了,也不想哭,回来时,又是那几棵冒了新芽的银杏树,还有那间有一条大黄狗摇尾巴的面馆。
    站定,温书下意识地摸自己手腕的菩提珠链,她看着面馆里,脸因运动后而微微泛红,一点白汽弥散。
    面条下锅,店长是个略干瘦的中年人,对着店内的客人吆喝,口音听着不像本地人。
    看了一会,温书感到自己的手腕被握住,修长宽泛的指节握住那串菩提珠链,她一回头便对上那双沉静瞳黑的眼睛。
    盛京延握住她手,半揽着她腰往里走,“吃点东西,你在飞机上就没怎么吃。”
    点了点头,温书“嗯”了声。
    跟随他一起进面店,点了两碗三鲜面,店老板过来招呼的时候笑着对他们开口,“姑娘,看着你们俩不像本地人,是来这儿旅游来了?”
    温书端起茶杯喝了口苦荞茶,摇了摇头,“不,我是回家。”
    “那姑娘,是有多少年没回来了啊?我听着口音都不太像了。”老板虽然是外地人过来开店不会说当地方言,但是总是听得出来的。
    心底一阵惆怅,温书握着茶杯,垂下眼睫,想说些什么。
    就感到盛京延握住自己搁桌上的手,听见他的嗓音,“她是我妻子,我们一起回娘家来看望,有好些年没回来了。”
    老板立刻笑了,看着这英俊的小伙子还有这漂亮姑娘,“都结婚了啊,真好,真配。”
    “好些年没回来,不会说方言是正常的,阑川现在发展得好,跟之前比起来变化多了很多。”
    “这里都是平房了。”温书很早注意道街上的建筑,轻轻开口。
    老板眼里有些感叹,“是啊,这儿以前遭受过一场大地震,建筑都毁了,不敢再修那么高的房子了。”
    手指紧紧攥着茶杯,温书勉励笑笑,“嗯,谢谢你老板。”
    “老板,那边有人叫你。”盛京延淡淡开口,支走他。
    老板脸上堆了笑,毛巾搭肩膀上,“那行,您们慢慢吃诶。”他离开。
    留下两人吃饭,温书抽回手,低下头安静地吃面,一直没再说话。
    吃到一半的时候,盛京延离开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手里提了个白色的购物袋。
    温书吃饱了,放下碗筷,她看着他,“买的什么?”
    打开购物袋,拿出了里面的白色女款运动鞋,盛京延蹲在她面前,“过来。”
    温书背过桌子,看着他的头顶,头发黑而短,后颈骨冷白,拿运动鞋的那双手手指骨节修长。
    他替她脱了高跟鞋,握着足踝,轻轻塞进了那运动鞋里。
    咬着唇角,温书看着他安静认真的模样,忽然很想哭,“阿延,谢谢你。”
    拴好蝴蝶结,盛京延抬了抬眉骨,对她笑笑,散漫道,“谢什么。”
    “还有,该叫我什么?”他牵她下了,低低道,“走走看,合不合脚。”
    沿着桌子走了几圈,很合适,运动鞋里的内衬也很舒软,比穿高跟鞋舒服很多,脚趾也不那么疼了。
    “老公。”温书走他身边去,牵着他手。
    “昂,在呢。”他嗓音略沉,夹着疏淡的笑意。
    俩人往回走。
    温书凭借着零星的记忆和向路人打听带他回了自己曾经居住的那一条街。
    一整列的平房,还有两三层的小洋房,曾载种玉米地的农田现在都变成了商业住房区开发场地,修了游乐场,观光景点。
    小孩坐摇摇车,玩竹蜻蜓,吹五彩泡泡,脸上都带着笑。
    场景很温馨,可温书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
    那条路过有灰尘的水泥路,那几栋修建规划中的楼房,院子里的鸡冠花,夹着尾巴咬人的狗,看上去近却很远的铁垠山,还有沈籍出工时常骑的那辆凤凰牌自行车,阮玉菱女士总丢的电视遥控器,小卖部老奶奶卖的五毛钱一包的辣条,楼下小哥哥在屋里扯着嗓子吼的歌声。
    她的童年,她的曾经,她最亲爱的人,都永远留在了过去。
    现在这里,山没变,路变得宽敞,建筑变多,汽车随处可见,麻将馆里聚一堆人,过年的灯笼彩灯也挂得到处都是,公路上没有灰尘,也再听不见那公鸭嗓一样的难听歌声。
    一切都改变了,故乡掩埋在钢筋水泥的废墟中。
    一个吹泡泡的小孩跑过来不慎撞到温书,温书把他扶正,对他笑笑,“小心。”
    那小孩拿着泡泡机又往回跑。
    远处一个上了年纪的奶奶在训斥他,“贵贵儿,乱跑啥子,快回来。”
    那奶□□发已经雪白了,眼珠略显浑浊,可温书看到她时还是一愣。
    奶奶似乎也想起来什么,一些尘封的遥远记忆被唤醒般。
    齐奶奶杵着手边的拐杖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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