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潮人海 第68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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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基于你的经验和判断,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人进一步刺激到被告人,还说出一些令被告人无法忍受的话,拿被告人最在意的事开玩笑,会不会令被告人做出极端行为?”
    不等罗斐回答,林一唯便说:“反对。辩护人的提问同样带有引导性。即便死者曾经在语言上刺激被告人,这也不是杀人的理由。”
    罗斐接道:“这的确不是杀人的理由,被告人从没有否认他杀害死者的事实。而我提的问题,是被告人犯案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我们不能不问原因和动机,只看结果,就轻易裁定一个人的行为。”
    直到宋昕忽然说:“我可以回答刚才的问题,用我的专业判断。也愿意为我接下来的话负上法律责任。”
    “证人,你可要想清楚。”林一唯提醒道。
    宋昕点头,遂看向审判长:“被告人最后一次找我,情绪的确很激动,也表示出极大的困扰。可当我们聊了半个小时之后,他的情绪就逐渐好转,还说了一句令我印象十分深刻的话……他说‘如果我再因为这个人渣坐牢,也许我以后都见不到我妹妹了,她一个人无法生活,她需要我’。”
    “正是这句话令我肯定,被告人已经打消找死者寻仇的目的。被告人认为比起死者过去做的事,他妹妹董承欣的未来更为要紧。他有责任照顾智商方面有缺陷的董承欣,因为要送外卖,害怕丢失现在的工作,就连去精神科看诊都不敢用自己的身份。他曾说过不能靠拿低保生活,他还要给他妹妹存嫁妆,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事,他都会选择忍下来。所以后来当我听说被告人去找死者理论时,我感到非常意外,因为这和他那天的保证完全相悖。”
    “基于我的经验,我当时的直觉就是这中间一定发生了某些‘意外’。如果被告人一开始就决定找死者,那么他就不会连外卖都不送而跑来找我。他这份工作对好评率和全勤考核十分严格,他请假就意味着当月可能无法达标。而他来找我,这个行为不仅是求助,也是一种自救的表现。一个求生欲这样强烈,在发现自己情绪极度不稳,还能生出自救意识的受助者,要令他做出杀人行为,这种‘意外’所带来的刺激一定强烈到足以突破他的所有精神防线。否则以被告人当时的理性思考,但凡有一点时间缓冲令他想清楚,他都不会砍下那一刀。”
    第61章 只能说一句“当年我也和你一……
    如果单独听宋昕的话, 加上他自身形象和颇具说服力的专业背景,会有很多人选择相信董承宇并无杀人意图。
    可当宋昕话音落地时,林一唯却无缝衔接道:“证人的结论只是一种‘假设’。被告人的确杀害死者, 而且主观恶意非常强烈。在过去的心理咨询中他也多次表示出要除掉死者的意图。虽然在后面的咨询里, 被告人有过犹豫、摇摆, 但他最终还是选择将死者杀害。我先基于这个事实, 就没必要再被告人‘会不会砍下那一刀’这种带有假设性的问题了。”
    随即林一唯转向罗斐, 算是反驳,也算是回应他前面的话:“法律的确不能只谈结果而不看过程、起因, 但无论是怎样的原因都不能掩盖像‘故意杀人’这样的恶行。虽然被告人是为了保护妹妹而杀人,但杀人就是杀人。”
    “我能提个问题吗?”没想到就在这时,已经作证结束的宋昕却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而且目光一直看着林一唯。
    连审判长也也感到意外:“证人,你的问题是否和本案有关?”
    “有些关联, 恳请审判长同意。”
    “好, 你问吧。”
    宋昕再次看向林一唯,又看了下四周, 说:“我不是司法体系内的人,但我听说过一些‘传闻’,像是正当防卫、见义勇为这样的事情, 到了司法程序,往往是不问缘由只看结果, 是典型的结果论。所谓的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据说只存在法条中, 现实里极度稀缺。只要一个人将另一个人打到足以判刑的伤情,那么即便出发点是正当的,也要被判。为什么现实和书本差距如此之大?我相信和我一样司法体系之外的人, 更关注的是董承宇的动机和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一步,而非只看结果。”
    林一唯:“你所说的正当防卫和本案没有关联,董承宇既不是正当防卫,更不是见义勇为。而且他不是打伤人,是杀了人,情节和程度都非常严重。如果一味地将动机和过程放大来看,大到掩盖结果的地步,那么以后还会发生很多为亲人而杀人的恶性事件。而这个是我们都不想看到的。”
    宋昕:“可据我所知,董承宇当天并不是‘独自’前往案发现场,他一直在和一个朋友通电话。在那段时间里,那个朋友所说的话对于后面的结果也起到一定催化作用。”
    林一唯的表现一如既往地稳定,听到这话依然神色不动。
    她曾做过十年律师,而后才转做检察官。也就是说,她曾站在过辩护席上,体会过被怀疑,被质问的立场。
    有人问过她为什么要为坏人打官司,审判长和检察官投来的目光全都带着偏见。也有办案民警抱怨过,辛辛苦苦找来的证据,明明都可以证明嫌疑人有罪,却被林一唯的三寸不烂之舌诡辩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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