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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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这里好,后面那棵花树很美,就在这里别动。”妻子和孩子就绕着树,慢慢地转动着身体,展示出自己最可爱的一面。
    可丈夫却皱起眉头,他在摄像机的镜头中看到了会破坏画面整体美感的东西。他打了个手势:“往左,再往左,右边不行。”
    妻子反对:“不能往左,左边味道不好。”
    “嗯,这味道是不对劲。”丈夫停止了摄录,抽动鼻子,在空气中追踪着味道的来源,终于看清楚了树下的女尸。但是和所有人一样,他没有想到这是具女尸,有些怀疑这是哪家服装店丢弃了的木制体模,因为女尸的肤色已经不再有活力,明显地透出一种森冷的气色。
    当时丈夫很沉静地说了句:“别回头,牵着宝宝的手,离开这里。”
    妻子心知有异,“嗯”了一声,牵着孩子的手说道:“宝宝看那边,妈妈带你去买气球。”
    孩子一边走一边回头:“妈妈,妈妈,那是什么?为什么这么臭?”
    丈夫听到妻子淡然地回答道:“是有人乱扔垃圾,不讲公德,宝宝是个乖孩子,咱们不学他们。”
    等妻子带孩子走远,丈夫走近女尸,仔细地看了看。他心里的疑惧得到了证实,就立即拨打了电话报警。
    闻讯赶来的警方对此桩谋杀异案表示出极大的震惊。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受害人于众目睽睽之下,被人以绳索之类的凶器勒死,目击者何啻数百,公园里的游客更是无以数计,怎么可能不被人发现?而且在女子被害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竟无一人察知异常并报警!
    不可思议!
    整个事件都脱离了常识的轨道,完全丧失了逻辑的意义。
    由此,公共盲区杀人这个概念,就成了警方关注的重点。
    【火车站杀人事件】
    突如其来的一连串公共场所缢杀事件,让警方因为极度震骇而陷入刑侦能力丧失的状态中。
    每天,警局都要召开案情研讨会,但会议上很少有人说话。即使是说,也只有一连串的疑问。
    第一桩是电影院公然缢杀案,一名女观众在电影放映期间被活活勒死。所有的观众都看到她被提升到空中,勒死之后再任由她的尸体跌下。整个过程中没人看到凶手,现场也没有发现类似于绳索之类的凶器。
    第二桩是秃头处长女下属缢死案,但由于秃头处长装作神志不清,再加上凶杀现场不属于公共区,所以警方将网吧女玩家花猪案列为第二桩。这桩案子同样是在公众视线之下,但却巧妙地利用了玩家陷入游戏时对身边的事物反应淡漠这个特点,于众人面前缢死花猪,同样无人察觉。
    第三桩就是这里说到的公园缢杀案,这桩案子更过分。一名女子在人来人往的公园被缢杀,而且她的身体还被拉升到高处,目击者虽然诧异,却因为其余人没有反应,而误以为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所以同样也无从追查凶手。
    就在这种案子的排序情形下,有人提出了公共盲区杀人的概念。此观点认为:凶手是一名洞悉群体心理学的高人,他精心研究过公共场所群体的心理,掌握了一种利用群体心理盲区杀人的手法。凶手周游于人群密集的熙攘之地,一如鱼儿游弋于水中,他就在你面前,你却看不到他,因为你的视线会选择性地把他忽略。他所选择的受害人也是随机的。因为在电影院受害者、网吧受害者及公园受害者这三者身上,没有发现任何共同点。她们只是被凶手以同样的手法杀死,仅此而已。
    按此逻辑继续推断,一个在凶杀现场而被所有人忽略的人,必然是一个看起来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是凶手的人。你就算是亲眼看到了他在杀人,也不认为如此。事实上,这三起案件中,所有人都看到了行凶者,但是大家却全都从自己的视线中删除了这一画面。为什么呢?因为你的大脑拒绝接受此人是凶手的现实。
    这样就需要为凶手画一幅肖像,他站在你面前杀人,你却固执地拒绝承认,那么,他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凶手必然是一个相貌普通、毫无特色的人。如果外貌太过于出众,如英俊的男子或美丽的女子,又或是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都会引起人的注意。当然凶手也不能够丑陋,总之,任何特点都将让他无法如愿藏身。
    此外,凶手身边必然还有一样东西,牢牢地吸引着公众的视线,可以让他趁此机会,从容不迫地选择受害人,将其杀死再淡定离去。而在这一过程中,因为你的注意力被你认为更重要的事情所吸引,根本无暇顾及。
    当时警方在工作会议上认为:电影院中紧张的剧情,网吧里玩家的痴迷,以及公园中商家促销的活动,这些都构成了对公众的必然性吸引。而当凶手出现在沉迷于剧情的观众之前,出现在沉迷于电子游戏的玩家之前,出现在公园商家促销的舞台之前,都不会引起注意。
    除此之外,凶手还必须营造目击者思维的盲区,缺少了这个,案子就不成立。
    电影中的观众被绳索勒住提升到高处,网吧里的女玩家被提升到高处,公园里的女游客被提升到高处。这三次行动中,凶手一定是在死者身边,如果不在的话,就无以解释三名受害人升空悬浮的异事。凶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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